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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私募募集新规今起生效

 

中照资本 中照(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照(深圳)资产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史上最严”私募募集新规7月15日实施。从这天起,私募要使用新合同;私募产品的销售和投资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据央广网报道,今年4月15日和18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合同指引》,对私募募集主体、合格投资者、募集流程等都作出了规定,并给出3个月的过渡期。

       募集新规涵盖九大要点:一是明确募集主体需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二是募集机构承担合格投资者甄别责任,三是募集专用账户需签订监督协议,四是不得公开宣传私募产品和业绩,五是产品宣传面对特定对象,六是出具合格投资者证明,七是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八是给予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九是由非销售人员回访确认投资者意愿。

       在过去3个月的过渡期内,不少私募、销售机构已在各自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设立风险揭示书、调查问卷测试程序等项目。私募在选择销售机构时也会留意其是否具备基金销售牌照,还有按照新规尝试实施投资冷静期以及确认回访制度。

       7月15日后哪些渠道可以销售私募产品?业内人士介绍,投资者可在证监会网站搜索“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查询最新的拿到牌照的机构。

       对投资者而言,会有哪些变化?几年前,南京投资者周女士有25万的闲置资金,与朋友的75万元资金凑在一起合买过私募基金。然而新规实施后,这样的情况就变得困难。因为新规要求合格投资者提供资产证明,需要去银行打流水。个人投资者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投资者要求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不过,对此也有私募人士表示,可以帮助私募筛选合格投资者,对客户而言也是出于维护权益、防范风险的考虑。

       据《中国基金报》微信,新规增加的“投资冷静期”要求必须在基金合同里约定设置,不少于24小时,时间是从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销售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投资者在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合同,把钱拿回来。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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