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照资本 中照基金 中照资产
当前PPP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地方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各方反映的情况看,PPP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配套政策是否健全密切相关。目前,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亟须进一步完善。然而,这些政策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短期内出台存在一定难度。
那么PPP这盘大棋怎么下?政府、金融、资本又有什么诉求?
政府说>>>
“县乡领导要是不知道PPP,他已经OUT了。”
“现在的地方政府领导,哪怕是县乡领导,要是不知道PPP,那证明他已经OUT了。”这是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在“第二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所说的话。同时,孙晓霞也提出了PPP当前面临的四大困难:一是项目规范实施“难”,二是健全配套政策“难”,三是社会资本退出“难”,四是人才队伍建设“难”。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指出,在看到PPP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史耀斌表示,PPP改革仍面临着观念转变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配套、机构能力不足、信息公开透明要加强、民营资本参与率不高、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等挑战。
专家说>>>
"PPP不往产业上发展,是死路一条。"
“现在的很多所谓PPP都是假的PPP,不往产业上发展,肯定是死路一条。”一位有着实战专家之称的专业人士指出,用PPP模式推动创新产业发展才是正确的途径。
该专业人士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PPP运作模式。PPP的1.0模式,是政府主导(如BT及延长BT)的投资项目,要进行招投标,对中标企业承诺固定回报或政府购买服务,这就可能会继续增加政府负债;PPP的2.0模式,是政府和社会投资共同主导,属于资源补偿型,由具有公信力的可完成策划、设计、结构化的投融资机构来完成,在不增加政府负债的前提下设计从1.0过渡到2.0模式的具体方式;而PPP的3.0模式,是社会资本提出并主导,全部由社会资本投资,前期策划、设计完成后必须有有效的盈利模式,在不增加政府债务的前提下还可反哺财政、增加政府政绩、造福民众和社会以及调整产业结构。比如,环境治理资源化+循环经济产业化,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养老一体化等模式,都是PPP创新的模式。
律师说>>>
“基建领域政府购买服务不是PPP,‘政府购买服务’才是PPP。”
“目前,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基建项目中的使用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甚至已经泛化至传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污水处理、路桥建设等领域。”上海某资深律师指出,基建领域政府购买服务不是“政府购买服务”,是PPP。
该律师指出,在基建领域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包含和具有政府购买工程和货物的属性,不是“政府购买服务”,是PPP,应适用可涵盖上述复合属性的PPP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商业模式等进行操作,而不能简单适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
如何限制政府购买服务泛化使用?该律师认为,第一,明确划定PPP项目的边界,为PPP关门。属于PPP项目范畴内的项目必须适用PPP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不能直接简单适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第二,设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负面清单,明确规定如采购内容包含某个金额以上或某个年限以上的基建工程则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第三,加大对违反政府采购服务相关法规等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或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进行违规举债的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强化问责和处罚。
资本说>>>
“产融真正协同合作,PPP项目才能长久。”
“金融只有在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过程中,才能成为中心。对此,王岐山曾说过,‘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稳,则金融稳’,这两句话应该是金融界的戒律。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产业和金融的结合是大势所趋。”中照(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照资本)代表认为,当前在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中,产融合作的最佳示范就是PPP项目的应用。
该代表还指出,“十三五”期间基础设施投资的需求总量高达40多万亿元,产融结合正在推动基建项目,融资方面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尤其是在PPP领域找到了较好的结合点。但由于PPP项目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不高,对政府诚信度和产融结合水平要求比较高。对于产融真正的协同合作,只有参与各方的信任基础坚实,才能有更长远的合作可能。
银行说>>>
“持续的融资创新能力,是PPP成功关键。”
“PPP是一系列合同的组合,越是能够消除风险,降低不确定性,越能够降低融资成本,越容易引入投资者的参与。因此重合同,守信用的契约精神是PPP的基石,而契约精神正是中国长期资金市场建设的基石。如果某一方不能够信守合同与契约,根本就谈不上定价,谈不上稳定投资回报的预期,也就谈不上各类资本的踊跃参与。配合以价格、财税、补贴以及政府性债务融资机制等相关改革,这样就能够使社会投资主体形成稳定的投资收益预期。”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指出,在资产证券化、项目收益票据等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加强依托项目现金流的风险隔离,而不是回归到依托地方政府引进担保的融资模式。
纪志宏认为,持续的融资创新能力,是PPP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和核心。需要根据金融机构集团化发展的趋势,综合经营发展的趋势,结合PPP项目的实际特点和自身特长,积极创新符合PPP项目融资特征的金融产品,提供函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要针对PPP项目不同阶段,创新提供不同形式和属性的创新金融工具,通过开发性,商业性的信贷支持,通过发展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这样一些针对项目现金流的金融产品的创新或者是固定收益产品的创新,通过发展股权、债权、贷款以及基金的结合、保险资金等方式全方位的参与,才能够满足PPP发展过程中的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融资渠道和退出机制。满足PPP不同阶段差异化的融资需求。
来源:中国PPP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