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照资本、中照(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照(深圳)资产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10月19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央行行长易纲、证监会主席刘士余、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集体力挺A股市场,A股三大股指悉数大涨。
10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强调,当前社会各界最关注的是已经承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0月19日对外宣布的稳定市场、完善市场基本制度、鼓励长期资金入市、促进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扩大开放等五方面政策,要快速扎实地落实到位。
10月21日下午,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等三部门齐发声,用实际行动疏困股权质押风险,用制度改革和一线监管稳定市场、提振信心。关键点有七条:
一:“绿色通道”疏困股权质押风险;二:重点提及“完善回购制度”;三:重点提及并购重组;四:引导境内外长期资金投资A股;五: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六:化解信用债券违约风险;七:遏制恶意砸盘行为。
深交所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刘鹤副总理关于股市的工作要求
近日,深交所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就当前经济金融热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的重要讲话。深交所提出,全所上下要将维护市场稳健运行和防范化解重点风险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全面排查上市公司风险,优化完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规则;加快制度建设,研究修订完善股份回购制度配套规则;推进深化创业板改革,健全完善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增强创业板包容性,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等。
上交所:积极引导境内外长期资金投资A股
上交所21日消息,上交所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就当前经济金融热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的重要讲话,认为刘鹤副总理的讲话客观地分析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有针对性地指出了促进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的改革举措,提振了投资者信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上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刘鹤副总理关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市场发展基础,积极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采取有效改革措施增强市场发展后劲,努力营造有利于长期投资的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积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优质上市资源培育力度,持续推动上市公司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保持或加大分红比例,使市场形成一批“持续稳健的高分红蓝筹股群体”,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投资标的。大力推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完善,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董监高依法合规回购、增持股份,支持上市公司利用有利时机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提振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
二是加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力度。上交所将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出清落后产能,增强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通过并购重组进入上市公司,充分发挥好并购重组在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独特优势。
三是积极化解市场风险。上交所将持续监测股权质押风险动态变化,做好股权质押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规则,为平稳有效化解股票质押违约风险提供机制保障。积极研究推出创新型基金等金融工具,帮助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困境。
四是积极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创新。积极推出新型债券品种,完善债券发行机制,更好满足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发债的需要,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私募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研究推出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充分发挥交易所优势,联合各方力量积极化解信用债券违约风险。
五是积极引导境内外长期资金投资A股。进一步推动MSCI、富时罗素等国际主流指数提升A股纳入因子权重,加大向境外投资者推介A股的力度,增强A股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同时,配合境内保险资金加大入市力度等政策,积极研究出台支持长期资金投资A股的有效措施。
上交所表示,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持续推进监管转型,坚决履行一线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高风险上市公司、严重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重点遏制虚假重组、内幕交易、恶意砸盘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上交所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就市场关注的重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谈话精神,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维护当前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建设,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资本市场。
中基协: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纾解股权质押问题的私募基金提供备案“绿色通道”相关安排
中基协消息,为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含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募集设立的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并购重组,纾解当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问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特别提供产品备案及重大事项变更的“绿色通道”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私募基金
(1)基金类型选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基本信息页面中,产品类型选择“并购基金”,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字段选择“是”;
(3)相关附件上传页面中,在“管理人(投顾)需要说明问题的文件”中上传有关业务支持文件。业务支持文件可以是《立项报告》、《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意向书》、《尽调报告》等。
(二)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信息页面中,产品类型应选择“权益类”或“混合类”,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字段选择“是”;
(2)相关附件上传页面中,在“管理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中上传有关业务支持文件。业务支持文件可以是《立项报告》、《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意向书》、《尽调报告》等。
此外,协会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密切的信息交换机制。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编码将于完成备案后的次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数据同步,便于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开立证券账户。
来源:Wind资讯